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紧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突出问题,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通过压实“三个责任”,抓实“三个检查”,确保“三个效果”,推动扶贫资金管理使 |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紧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突出问题,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通过压实“三个责任”,抓实“三个检查”,确保“三个效果”,推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责任,盯实财政部门的牵头责任,督促财政部门强化对农业、基财、监督检查等处(局)主要负责人的约谈,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牵头责任落地落实。同时,压实各级各部门项目资金的专管责任,针对财政部门与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各级政府之间责任边界不清晰、不明确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3个综合监督部门已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抓实重点检查,贵州省财政厅已派出五个督查组对“八大类”扶贫资金清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开展检查的再检查,对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监督检查。
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真查真治真改。督促贵州省9个市州对闲置扶贫资金、趴窝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2018年度国家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18个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建立约束机制,对扶贫资金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力的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同志进行约谈,切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扶贫资金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