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为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夏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全区执行。
规划以全区城乡供水“6+2”骨干水源工程为依托,以“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为抓手,计划在3—5年时间内有序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加强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通过构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建立机制完善、技术先进、风险防控有力的运行管理体系,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供水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规划到2027年底,全区共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4处、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15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6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均达到99%,城乡供水基本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全区基本建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2035年前,全区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22个县(市、区)全面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记者 裴云云;实习生 程洋洋)